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5日-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5日(10个工作日)。
一、2021年1月5日-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环境分析监测实验室项目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西路702号 |
报告表 |
20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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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旌牧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旌牧农业有限公司育肥场建设项目 |
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清泉村七组 |
报告书 |
20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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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
200kt/a绿色化新型复合肥高塔装置配套180kt/a硫酸装置节能环保技术升级项目 |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 |
报告书 |
2021/1/7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或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2510517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