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我市近期区域气象条件逐步好转,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 年修订)》(德办函〔2018〕68 号)相关规定,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8时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